[政策解读] 来源:系统管理员 2024年08月20日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确保新区划转至各功能园区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结合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和普湾经济区管委会园区工作的行政权力实施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区向园区划转、收回行政职权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两个园区向新区管委会申请收回相关行政权力事项,
二、主要内容
新区管委会决定收回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265项行政权力事项(事项类型分别为行政处罚236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内部管理1项),涉及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自然资源局、新区海洋发展局、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个部门;新区管委会决定收回普湾经济区管委会29项行政权力事项(事项类型为行政处罚29项),涉及新区财政局1个部门。
三、 有关要求
要求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普湾经济区管委会和新区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衔接落实,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及时完成调整交接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调整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等内容。自交接之日起,各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原实施部门对在交接日期前已受理的申请,应继续完成办理,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收回。
文件解读单位:大连金普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解读人:程连伟
联系电话:0411-8793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