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来源:系统管理员 2024年08月20日
一、起草背景
普湾经济区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增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区向园区划转、收回行政职权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经过园区申请、充分论证、部门确认,最终由金普新区管委会作为区级赋权主体,印发《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普湾经济区管委会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向普湾经济区管委会划转“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行政权力事项。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正文,对本次权力事项划转工作的文件依据、划转对象以及划转事项数量进行了说明,并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第二部分是附件,以表格形式对职权数量、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进行了明确。
三、 有关要求
普湾经济区管委会要抓紧做好划转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编制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要积极主动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承担后续管理职责。
文件解读单位:大连金普新区数据局
解读人:程连伟
联系电话:0411-87935696